5月25日,广东肇庆市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大金融支持以及提高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等举措。
通知涉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支持、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土地供给和相关政策配套调整方面,提出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降低首付比例和年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提高首套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协同配合。
对信誉度高的房企,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留存比例,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根据工程施工阶段的不同,分阶段按不同比例留存预售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积;对短期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房企,适度增加批款额度,以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在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方面予以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肇庆市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企开发贷款和新增购房贷款的合理需求,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资金链运行压力。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库存量、去化周期等情况,综合研判、合理调节土地供应节奏,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
此外,肇庆市将加大《肇庆市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和“西江人才计划”等系列政策的宣传,认真落实各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加快产业发展和宜居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