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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4471套公租房 8月5日起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2022-05-26 19:44:18    来源:互联网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消息称,将推出4471套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轮候家庭可于5月23日起进行意向登记,并将于8月5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据悉,广州市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31个,总套数为4471套,范围涉及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其中位于白云区的嘉翠苑(在建)推出1120套,石丰花园推出554套,番禺区的城隽和府862套,城隽玥府1212套,其他房源点推出的公租房套数均不过百,最低一个房源点只推出一套(荔湾区不带电梯分散房源)。最终供应房源套数将根据申请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

  租金方面,最高的为36元/㎡/月(电梯房),最低12元/㎡(电梯房)。其中天穗花园、恒大御府、金沙洲花园、聚德花苑、保利紫林香苑都有房源提供,中低收入家庭还可根据收入和资产情况按比例打折。

  分配对象:2022年6月10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二)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

  根据广州市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优先配租:(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2)属孤寡老人家庭;(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9)离婚妇女;(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13)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14)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15)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及其他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6)申请公租房保障时,属于参加隔离酒店工作的在职人员。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广州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在31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剩余房源是指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据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分为14个步骤:领取资料,网上看房,意向登记,意向登记审核,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公示情况异议申诉及复核,公布参加预配租名单,摇号预分配,预配租结果公示、接受举报投诉,放弃配租,领取资格复核资料及资格复核通知,递交资格复核资料,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其中,摇号预分配为8月5日,发放入住通知、办理入住手续为今年11月起。

  从5月23日起,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在建项目城隽玥府及部分零散房源不提供VR看房),其中:珠江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城投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城壹宜居平台、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壹宜居。

责任编辑:小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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